作者siking (西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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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房仲隱瞞近期交易行情,有法可管嗎?
時間Mon Jul 1 14:28:40 2013
因為當事人兩方在陳述事件發生過程時,常常只講有利自己的部分, 或是因為主觀,只陳述部份事實. 以下為按您所有陳述內容來評論,而非認同您所言皆事實. 結論: 1.不要考慮啥不動產XX條例那些行政法規了,直接對房仲提出刑法的詐欺告訴. 順便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精神賠償(因為被騙簽了契約,造成精神心理極大壓力跟創傷) 2.以買賣契約當事人之ㄧ,因契約簽訂涉及刑事犯罪要求解除買賣契約,契約自始無效. 重點:未遂犯有處罰. (買賣契約簽了,雖然尚未完成履約,但受害人已經簽了明顯會導致財物重大損失 的買賣契約)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 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同條第2項: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詐欺罪構成要件: a.施用詐術 b.被害人陷於錯誤 c.處分財產 d.財產損失 e.行為人必須有詐欺故意 f.以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 重點:未遂犯有處罰. (買賣契約簽了,雖然尚未完成履約,但受害人已經簽了明顯會導致財物重大損失 的買賣契約)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銘言: : 各位抱歉,在這邊想請教一下大家的看法或專業 : 但很多細節暫時不能講太明白 : 我一位親戚日前委託某家房仲找房 : 一陣子後房仲打電話給我親戚說有不錯的物件,要他馬上過去看 : 到場之後房仲和屋主你一言我一語的說該物件超搶手,要買要趁早 : 我親戚一聽一坪要4x萬,詢問房仲怎麼這麼貴? : 房仲僅回答這種低總價的物件每坪的價格會比行價"高一點" : 而且這類的物件是論間賣的,沒有人在算一坪多少錢,要買就快,不然沒機會了 : 總之,講了一堆你可以想像得到的房仲話術 : 就是絕口不提當地行情,也未提供該物件上一手的交易價格 a.施用詐術,隱匿真正市價: (這部份的舉證很容易,實價登錄相同區域類型的房屋比較該案成交價,無特殊原因, 不合理的高於行情即可得證)
: 我親戚就在鬼遮眼的情況下當天就簽了買賣契約 : 親戚他是個老人家,不會上網查實價登錄,加上對該房仲的信任,就這麼入了套 b.陷於錯誤: (房仲利用資訊的不對稱以及客戶信任施行詐術,使客戶陷於錯誤) c.處分財產: (簽訂買賣契約即是一種處分財產的動作) d.財產損失: (簽訂明顯不合理的買賣契約,等於讓受害人負有明顯與賣方不相當的交付錢財義務)
: 後來隔天他請人一查,才驚覺這物件的上一手交易僅3個月不到 : 與當時的成交價一筆,每坪的價格高出了五成 : 與該路段的行情價一筆,也高了五成以上 : 完全是以驚人的天價將那物件買了下來.... : 後來我稍微爬了文,發現以下這文章 : 房仲隱瞞交易行情 買方可求償 購屋停看聽 (http://key88.net/article32167.html) : 但找不到確實的法源依據 : 只找到比較相關的是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2第1款 : 「一、公平提供雙方當事人類似不動產之交易價格。」 : 不知道這條是否足以約束房仲這種惡質的行為? : 事實上那整個交易過程就是對無知者的一場惡質坑殺 : 還有總總細節目前不便提出... : 我感慨的是,房仲向買方收取數十萬到數百萬的仲介費 : 卻不盡其調查及告知義務,甚至還對買方刻意隱瞞 : 就為了賺取更高額的仲介費,或是其中的價差(這當然不可考) : 一個拿著過世老伴留下的有限財產想買個房子的老人家就成了待宰肥羊... : 總之,拜託大家幫忙解惑一下,或提供任何意見,感恩! e.仲介很明顯有詐欺故意 (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 結論2: 如果只是那種幾萬元的小額損失,個人不會建議打官司,因為自訴案件 累的通常是告人的那一方,被告的優閒等上法庭而已 但是買賣房子的價差損失,可能高達數百萬元 花個幾萬聽聽律師意見試圖挽回損失,應該是符合比例原則. 同時 1.用行政法規對一般房仲很難有威嚇力的,用刑事起訴,人家可能還會稍微抖一下. 2.告成的話,對方也當不成房仲了 不動產經紀人資格之條件 具下列條件之一者,不得充任經紀人員 (一)能力缺乏 1、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 2、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者 (二)排黃排黑 3、因詐欺、背信、侵佔等罪、依性侵害防法法2之罪、依組織犯罪條例3、6、9等罪,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宣告,未尚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或赦免,未滿三年 者;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4、受感訓處分之裁定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未滿三年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7.153.1
※ 編輯: siking 來自: 61.67.153.1 (07/01 14:29) ※ 編輯: siking 來自: 61.67.153.1 (07/01 14:30) ※ 編輯: siking 來自: 61.67.153.1 (07/01 14:32)
推 a386036:你可以告看看詐欺 這難度很高 07/01 14:34
→ a386036:告輸看會不會被反告誣告 07/01 14:34
→ a386036:買賣 賣高賣低一定有一邊是吃虧的 07/01 14:35
→ a386036:賣到低價那就是屋主可以告人??? 賣高就是買方可以告人??? 07/01 14:35
→ a386036:很期待告完後的心得分享 07/01 14:36
→ a386036:某捷運共構案 還在拖.....你就知道有沒有用了 07/01 14:37
→ teasy:明知道有實價登錄網站,然後再說仲介施用詐術,隱匿真正市價? 07/0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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