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編譯許家華 綜合外電】
Google (GOOG-US) 勝訴了!Google打贏了一場欲阻止他們掃描和上傳百萬本書籍的訴訟。
2005年時,美國作家協會(US Authors Guild)控告Google,稱Google打造電子圖書館的計畫侵犯大量著作權。
Google則辯護此計畫是「正當使用」,僅將文本摘錄放至網上。
美國法官Denny Chin認同Google,認為此項書本掃描計畫屬於「正當使用」,且稱該計畫提供「重大公眾利益」,並駁回該協會提起的訴訟。
這項判決是Google、美國作家協會和美國出版社之間多8年訴訟的重要里程碑。美國作家協會和美國出版社均自2005年開始就此掃描計畫對Google提起訴訟。
一開始時,該協會和出版商和Google商量和解條件,2008年時達成的和解協議要求Google支付 1.25億美元到一個基金,該基金將用以賠償著作權作品被放到的作家。該協議也就Google的書籍內容應開放到怎樣的搜索程度設下限制。
然而,該和解協議在2011年3月遭美國法院揚棄,稱這樣的作法等於讓Google「事實上的壟斷」去複製書籍。
這讓美國出版商可分開與Google談判,他們在2012年10月達成協議,但他們並沒公布協議內容的價碼數據。
此最新判決否定了美國作家所提的著作權。目前Google和該協會都尚未對判決作出評語。
Google在今年4月宣布,已經掃描超過3000萬本書,準備充實自家數位圖書館。
『新聞來源/鉅亨網 http://news.cnyes.com/ 』
關鍵字: 財經 鉅亨網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