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撞死送報生的黃俊德的英商林克穎,被法院判刑四年,去年八月發監前潛逃回英國。黃父提告求償九百卅二萬元。台北地方院今年二月廿六日判林克穎須賠償七百五十五萬元確定。
法務部保護司和內政部移民署向外募款六十萬元,存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帳戶,今年九月初委任英國律師向英國法院提告。
法務部表示,今年十月十七日,英國根據我國的確定判決書,逮捕林克穎羈押在蘇格蘭愛丁堡法院,明天第三次開庭,審理林克穎聲請交保案。我國則向愛丁堡法院依個案司法互助,聲請押解林克穎回台灣服刑。
法務部赴英溝通
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今年八月廿九日至九月九日到英國、荷蘭參訪,主要任務是促請英國內政部逮捕撞死送報生肇事逃逸的林克穎,並引渡回台灣服刑。吳陳環提供我國台北地方法院確定判決書,以及林克穎可能藏身蘇格蘭的訊息。
吳陳鐶返國後,台英之間繼續談判,英國警方並偵知林克穎藏身蘇格蘭的地點。台英於十月十六日簽定「台英關於林克穎引渡備忘錄」,次日(十七日)蘇格蘭警場即逮捕林克穎,羈押在蘇格蘭愛丁堡法院。
林克穎遭羈押後,聲請提審並委任律師聲請交保。之前愛丁堡法院兩次提訊林克穎,法務部皆透過我國駐英國代表處的外交部官員到法院提出答辯書,說明林克穎拒服刑潛離台灣的經過,有逃逸的事實,若交保後恐會再次逃逸,主張不能讓林克穎交保。
愛丁堡法院明天第三次開庭,林克穎能否交保或還押,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長陳文琪表示,英國的訴訟程序與我國大陸法系程序不同,會比較冗長,難以預料法官的裁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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