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qzqj (Nothing On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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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車禍] 車禍理賠,獅子大開口?
時間Wed Dec 25 00:52:36 2013
有些話想說,先聲明非討戰。 以下文長,慎入,歡迎討論指教。 ================================= 一、責任問題: 閃紅燈基本上肇事主因,也就是保險業者說的七成責任, 要改變的機會很小,即使也鑑定一樣。 二、承保內容: 第三人責任險,依責任賠付,賠付金額在合理範圍。 何為合理?! 提供相關資料佐證此次車禍之損失。 三、問題回答:
: (1)請問保險理賠要求受傷者提出「工作請假證明」,這是必要或不是必然要的文件? : 理賠說若不提出或提不出來,只能以基本工資給付工作損失 若對方提出如此高的金額,此應屬必要文件,為什麼呢?! 醫生開需休養一個月,對方真的有向公司請假一個月休養嗎?! 這是損失確認的一部份,因此次車禍造成一個月無法工作的損失。
: (2)請問保險公司認定的診斷證明是否以層級較高的醫院為主? : 地區教學醫院開需休養一個月的診斷證明,中醫小診所開需休養二個月 : 受傷者以此要求三個月工作薪資損失,這樣合理嗎? 診斷書通常都是寫這個傷勢共需休養幾個月, 所以這問題需看他看診日期及醫囑字眼, 有提到"需再休養" 才是相加,否則依較有公信力之院所或可依平均值算。
: (3)以此車禍事件,X先生受傷情形為二根肋骨骨折,沒開刀,西醫認定需休養一個月 : X先生要求精神撫慰金13萬元,這樣合理嗎? : X女兒似無受傷(若有,可能僅皮肉擦傷或瘀傷之類) : X先生要求X女兒精神撫慰金2萬元合理嗎? 精神慰撫金指此傷勢對你造成的痛苦指數。 當然無一定標準,法官自由心證,因此只能抓個大概。 就我看來,肋骨骨折約3萬,擦挫傷不該超過6千。
: (4)請問以我保第三人責任體傷險的額度(300萬/人) : 保險理賠員若只願簽報上去很低的理賠金額,導致受傷者不滿,憤而提告, : 我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訴該理賠員嗎?或者向金管會申訴該保險公司? : 以保障我的權益,因為已繳費保了險,但保險公司卻可能將理賠金額壓的很低 : 導致保戶面臨過失傷害罪,可能被判拘役,就算易科罰金還是得付一筆不少的錢。 保險公司依責任及對方提供資料賠付, 資料不足導致理賠金額低,不是理賠員的錯吧?! 對方的不滿在於金額低, 換個角度,如果是你要出,你願意賠他多少錢 你要告或申訴也是可以阿,但成功機率不高。 過失傷害罪屬刑事責任,易科罰金本來就是對你肇事者的一個懲罰。
: 事發後處理情形: : 我自認肇責比例較高(或許為七三比例),車禍發生當天晚上攜帶禮盒 : 前往醫院探視X先生,詢問X女兒是否有受傷?X先生答說沒有。並告訴X先生 : 我的保險公司,請他安心修養,保險理賠會與他聯絡後續理賠事宜。 : 隔兩天以電話詢問X先生傷勢,得知為兩根肋骨骨折。 : 隔約一週再以電話詢問X先生傷勢復原情況,得知對方仍住院中, : 保險理賠有與其聯絡,說等傷勢完全好之後再談理賠金額 : 我原本以為後續理賠事宜會由保險公司出面,所以我也沒一直詢問處理狀況及進度 : 就這樣過了兩個多月,打電話詢問保險理賠員時,雙方有約出來談和解, : 他說對方開價(約15萬)高於行情價太多,雙方沒有共識, : 理賠請X先生去了解一下其他保險公司的行情是多少再來談 : 此過程中我和X先生通過一次電話,了解目前處理進度 : 之後因某些緣故沒繼續關注此事件處理結果,沒想到理賠員也沒跟X先生聯絡 : 直到本月中我再主動聯絡X先生,他已要對我提過失傷害告訴 : 此時我既感到抱歉又詫異又不滿,車禍事件拖了這麼久還沒處理完賠償事宜, : 對X先生感到抱歉;得知我被告,可能要上法院,心裡感到很詫異 : 而我保了險,保險公司卻將此案子搞到我要被告,心裡很不滿 : 我立即聯絡X先生、約保險理賠進行和解, : 於本週進行和解,和解過程先不講,場面很僵,X先生和理賠員完全沒共識 : X先生甚至還提高所要求的理賠金額,讓在場的我方人員很傻眼,對方要求大概如下 : 醫療費用 X先生 13,076 (附中西醫收據) 西醫合理、中醫排除,頂多參考及斟酌彌補
: X女兒 1,220 (附中西醫收據) 同上,且須附上診斷證明書確認日期及傷勢是否為此次事故造成
: 看護費用 1200x8天= 9,600 (附診斷證明) 住院期間看護合理,出院後看護需診斷書醫囑有寫
: 工作損失 年薪÷12x3個月= 112,883 (附國稅局薪資證明、中西醫診斷證明) 附上扣繳憑單、請假證明、診斷書 無扣繳憑單亦可解釋你沒工作,可以不賠, 若要賠付,依標準新資 1個月19047賠付 無請假證明亦可解釋你沒有休養,亦無此新資損失 診斷書確認休養期間,認知問題,請醫生寫清楚。 如需休養三個月,醫生一定會開,如不需要,醫生也不會幫你寫
: 交通費用補償 19.5次x500= 9,750 (聲稱坐計程車但沒收據) 此指往返就醫之交通費用。 請提供單據,及醫療收據數量是否符合。
: 機車修理費用 5,270 (附機車行估價單) 需確認受損部位及市價,該給機車行的工資還是要給。 看此金額應合理。
: 精神補償金 X先生 130,000 : X女兒 20,000 上面已提到
: ------------------------------------------ : 合計 301,799 : 這個金額實在讓我方完全無法接受,後經協調人員協調後,X先生降為18萬元 : 保險公司只願賠6~7萬 : 雙方主要的落差在於X先生提出西醫診斷證明(地區教學醫院層級)需修養一個月 : 及中醫診斷證明(小診所)需修養兩個月,所以要求三個月的工作損失, : 且認為他不需提出請假證明或工作證明 : 而保險理賠只承認西醫診斷證明,他說除非X先生也能提出地區教醫院層級的 : 中醫診斷證明說他需另修養兩個月,否則該保險公司不會認可中醫診斷說的兩個月 : 且X先生不提出請假證明的話,只能以基本工資來給付 : 另外理賠認為X先生的傷勢為肋骨骨折,沒有開刀、打鋼釘,精神撫慰金開13萬太離譜 : 而X女兒部分原本似乎無受傷,若有也僅是擦傷之類的皮肉傷,根本不需精神撫慰金 : 所以以理賠員的算法,只能賠給X先生6萬多元 : 雙方在這樣的意見落差下,當然和解不成,只能到法院再說了 : 唉,真是無奈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四、觀念探討 小弟認為,你是當事人就是你的責任,不是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只負責民事賠償,且理賠金額與保額無關, 保300萬就該依對方的意思或可以拿個一兩百萬出來賠嗎?! 保險公司並非慈善機構。 不是你有保險就是無事牌,出了車禍關心一兩次就都沒你的事。 今天如果你撞死人了,是你要關還是保險公司要關?! 保險公司協助你處理,不是推給保險公司處理。 保險公司理賠員不是當事人,也不是只有處理你一件車禍。 已將近六個月,都還沒達成和解, 這期間你卻因為忙或其他事情而無要無緊的推給保險公司, 繳保費就可以無關緊要嗎?! 對方也是為了保障他的權益而提告,重點是對你,不是保險公司。 對方提告也沒什麼不合理,換作你是對方你會怎麼想怎麼做?! 而你卻把所有責任推給保險公司?!是否有點本末倒置?! 還要因為自己的疏忽或無知,要申訴理賠員及保險公司。 他做錯了嗎?!他也是吃人頭路的,他能賠他為什麼不賠?! 何必為難理賠員, 重點是,是他開車的嗎?! 保險公司依責任及資料賠付,對方想要高的理賠金, 請其提出相關資料佐證損失這很合理,到法院也一樣。 就好像你到銀行去貸款, 叫你補薪資證明,你會認為銀行無理要求?!是不是必要文件?! 你會不會去申訴銀行貸款金額少或無理要求?! 今天你只是自私的不想被告不想出錢,所以把責任推給保險公司, 換做是你要出的錢,對方開的金額你可以接受嗎?! 你又願意拿多少錢出來賠付?! 保險公司或許有差別,但差距應該不大。 且不要說別人一樣傷勢都賠多少, 要看的東西很多,肇責、傷勢、年齡、收據、佐證資料..等 甚至有些傷勢還得看性別。 所以不要那麼天真,人家別件都賠多少。賠多少都不關你的事。 是否該想想自己的問題在哪, 還有些認為有保險就是沒事牌的人是怎麼了?! 提出我個人的想法而已,忠言逆耳, 如有說錯的或不喜歡聽的,還請見諒,希望和解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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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qzqj 來自: 59.127.161.188 (12/25 01:10)
推 BHancock:gj 12/25 01:11
推 finalplayer:我講得這金額挺合理的 到法院可能不止 還要+罰金 12/25 01:16
→ zqzqj:罰金不該加入和解金額內,罰金亦非保險公司給付。 12/25 01:18
→ zqzqj:單就和解金,有可能更高,也有可能更低,法官自由心證。 12/25 01:19
推 finalplayer:恩 我的意思是 罰金+上去 代價更高 12/25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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