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台灣高鐵通車七年、財務危機逼近臨界點,美國卻這時候才要開始蓋,效率看似輸台灣,分析背後原因,其實是美國人經濟理性勝過政治衝動。
加州高鐵1月6日動工,預計2028年完工,舊金山到洛杉磯的交通時間,估計由原先6小時縮短到2個半小時。 (來源.達志影像)
就在台灣高鐵財務被交通部發出「破產警告」時,一月六日,美國加州高鐵正式動工。值得注意的是:身為全球經濟龍頭的美國,為何遲至今天,才建造史上第一條高鐵?
蓋或不蓋,公投決定
美國高鐵,花30年說服民意
一九八○年代,美國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就想建高鐵,不過卻面臨各種制度約束,首先是民意對政府建鐵路的疑慮。
美國早期鐵路是私人事業,出過不少鐵路大亨,目前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著名的男主播庫柏(Anderson Cooper),其母親就是十九世紀鐵路大王范德比爾特(Cornelius Vanderbilt)曾曾孫女。美國不少民眾認為,既然私人可做鐵路,政府就不該花納稅人的錢來做。
如耶魯大學歷史學家甘乃迪(Paul Kennedy)說,美國納稅人不願為高鐵埋單,一來是因為他們對這種花大錢的公共建設意興闌珊,二來他們認為這等於補貼東岸到西岸的通勤族。
台灣與美國同時期興起高鐵議題,但台灣人習慣「便宜又大碗」的公共服務,在政府預算難以負擔大型建設下,高鐵成為台灣第一個BOT案(民間出資興建、營運,在一定特許期過後移轉給政府)。
一九九八年,交通部與標榜「政府零出資」的台灣高鐵公司簽約,但事實上,政府已先花了一千多億元徵收沿線土地,而民間自籌的三千多億元,後來因尋求銀行借款、外資投資都不順利,最後還是靠政府出面擔保、公營的臺灣銀行主辦聯貸才成。可以說,原意是民間投資主導的台灣高鐵,從一開始最困難的土地取得,到最後一旦倒債的政府擔保買回,始終不脫台灣納稅人埋單的責任。
從招標、簽約、籌資、動工乃至二○○七年通車以來,這段台灣高鐵經歷至少五次政治干預和五度政府救援財務的期間,美國則在民意壓力下,遲遲推不動高鐵。加州高鐵局一九九六年才成立,原本州政府計畫要在一九九八年公投決定是否建高鐵,卻兩度延遲。直到二○○六年第一次公投,最後被民意否決。
二○○八年加州第二次公投,才以五二%贊成的微弱優勢,通過高鐵興建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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