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nna318 ()
看板ask
標題[請問] 解讀公平與效率一書的其中一段文字
時間Fri Jan 16 14:16:58 2015
努力程度的不同所造成的所得差異,一般認為是公平的。 假設每個人的時薪都一樣,而且你高興工作多久就工作多 久,最後的薪水會出現差異是可以理解的。 事實上,一個人要是花了較多的時間從事休閒,最後拿到 的薪水卻和其他人一模一樣,我們反而會覺得那是不公平 的。 休閒是所得的一種形式,也是影響生活水準的一個因素, 一個人要是願意犧牲自己的休閒,就應該在其他方面獲得 補償,這樣才叫公平。 付出更多努力就可以得到更多收入,無疑可以有效地提供 誘因,並補償人在休閒上的損失。提供誘因和補償損失是 兩種無法完全劃分的功能。然而,如果把公平這個問題放 在更大的脈絡下來看,我們會碰到一些棘手的問題。
難道社會不能容許人們對工作和休閒抱著不同的態度嗎? 有些人可能天生帶有懶惰基因,
難道社會真的希望餓死他 們嗎?暫且拋掉誘因的考量。要是整個社會投入的努力完 全沒有受到影響,難道社會真的希望拾荒者或者其它沒有 工作的人,如小孩、老人或靠獎學金過活的學生吃的比其 他人還要差嗎? 同樣地,在這個更大的脈絡底下,我們習以為常的誘因也 不再顯得理所當然,誰說我們只能透過賦予個人更多購買 力來鼓勵他投入生產活動? 在原始的社會裡頭,好吃懶做的人被允許和其它努力工作 的人吃的一樣好。只不過,這些人在吃飯時可能必須和其 他人分開,或在特定的儀式下中被自己的連襟們公開羞辱 。進步的資本主義經濟,主要都是用金錢來鼓勵人們投入 生產,而這似乎是魯賓遜式經濟制度的再現。請問,這到 底該說是進步,還是退步呢? ▄▄▄▄▄▄▄▄▄▄▄▄▄▄▄▄▄▄▄▄▄▄▄▄▄▄▄▄▄▄▄▄▄▄▄▄▄▄▄ 就我們一般人的認知就是,有工作才有飯吃,貢獻越多得 到的獎賞越多,而那些犧牲了工作,減少貢獻的人,已經 在休閒方面得到的補償(視休閒為一種所得),那麼又要 在所得跟別人一樣那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而作者又說
難道社會不能容許人們對工作和休閒抱著不同 的態度嗎?給予他們選擇要工作或休閒的權力,不就代表 了我們容許人們對工作和休閒可以有不一樣的態度嗎?難 道真的有人認為,貢獻越多的人不應該拿的比不做事的人 多嗎? 原PO實在不懂作者想要表達的思想是什麼,還有請板友們 為小弟提供一些思想的指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20.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421389021.A.697.html ※ 編輯: gonna318 (111.250.220.10), 01/16/2015 14:21:11 ※ gonna318:轉錄至看板 book 01/16 14:21
→ wxtab019: 你的所得 工作->拿錢or不工作->休閒 01/16 14:25
→ gonna318: 所以呢? 01/16 14:30
→ DKer: 感覺作者只是拋出了一個問題,後文應該還有繼續闡述吧? 01/16 14:35
→ gonna318: 不好意思,那我補完最後一小段 01/16 14:39
※ 編輯: gonna318 (111.250.220.10), 01/16/2015 14:47:47Recommended article: Chomsky: We Are All – Fill in the Bl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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