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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法院審理頂新飼料油案,今天首次進入實質審理程序,由於之前吸引大批民眾聽庭,地院首次在3樓的大禮堂開設「延伸法庭」,設置2個大型投射螢幕,同步現場轉播。
檢 方對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具體求刑30年、前總經理常梅峯25年、董事長陳茂嘉18年、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18年,4人至今仍在押,其他被告還 有頂新製油屏東廠長曾啟明、品管組長蔡俊勇、管理課辦事員江淑端,但江淑端今天無需出庭應訊。犯罪行為較輕微的辦事員江淑端未出庭,魏的委任律師羅豐胤也 將爭取具保停押。
陳茂嘉今天以證人身分接受魏應充律師余明賢等人的交互詰問,針對魏應充對大幸福公司的製油品質與過程及評鑑報告,陳茂嘉 表示,均未向魏應充報告,他只呈上他自己做的查廠報告給魏應充,另律師余明賢詢問前往越南查廠的陳茂嘉等人是否敢吃炸完油的油粕,陳茂嘉的回答是「不敢吃!」但同行、任職味全公司中央研究所的王祖善有試吃。
陳茂嘉指魏應充在糧油事業群經營決策會中,所作的都是政策式的指示及大方向,採購 細節均由各部門主管決定,並曾指示做溯源管理,受大統油事影響,陳茂嘉才決定到越南查廠,以作為設熬油廠的準備;而王祖善做了一份評鑑報告,大幸福公司只有72.5分,不符合味全公司80分的評鑑標準,但陳茂嘉說,味全是食品業下游,頂新是食品上游,因此評鑑標準無法互相適用。
陳茂嘉說,當初 到越南大幸福查廠,其實目的是為了到越南設置熬油廠,除了前往大幸福油廠、上游家庭是熬油廠與屠宰場勘查,也詢問當地台商設廠問題,他並拍攝照片作為查廠 報告,檢方質疑,照片看來油脂與熬油廠環境都不乾淨,但陳茂嘉指出,這些熬油廠所熬製豬油除銷給大幸福,也都直接當地傳統市場,而熬製後的油粕也是當地民 眾的點心,沒有發現不能作為食用油的狀況。
魏應充律師余明賢還親自跑到越南購買油粕,向法官說明,當地越南人製作豬油確實是家庭式火煉榨油,並試吃當地榨完油的油粕,證明當地人都是直接將榨完豬油的油粕當成點心、豬油也不是不是飼料油,但法官以其照片無法證明與大幸福油品有關,無法成為證據。余明賢並強調,會力拼在農曆春節前夕讓魏應充交保。(鄧惠珍、詹智淵╱彰化報導)
出版時間10:43
更新時間16:32
魏應充律師余明賢提示親自到越南買的油粕與當地照片。鄧惠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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