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親上火線釋疑,多數基層檢察官仍無法認同。吳貞慧攝
【綜合報導】檢察總長黃世銘指控立法院長王金平等4巨頭關說司法案件,不但遭批「政治打手」,民間司改會也質疑其「心態可議」,指總長監聽發現檢察官受關說不上訴,竟未依法接手上訴或轉交其他檢察官處理,反而放任案件不上訴,等柯建銘無罪定讞,再辦上級關說,且在案件偵結前面報總統馬英九,恐涉犯洩密及濫權追訴罪,最重可處7年徒刑。
民間司改會指出,《法官法》第93條、《法院組織法》第64條規定,檢察總長、檢察長發現「有事實足認檢察官執行職務違背法令」,得親自接手相關事務,或移轉其他檢察官處理。
而依黃世銘昨天記者會所述,今年6月28日特偵組經由監聽柯建銘電話,意外知悉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疑受關說,決定柯建銘涉全民電通背信案不上訴的案外案,黃世銘也第一時間掌握,但該案仍於7月8日上訴期間屆滿,柯無罪定讞。
早年檢調被批監聽浮濫,如今須經法院核准才能掛線監聽。資料照片
應依職權處理上訴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痛批,黃世銘已在第一時間知道林秀濤接受關說違背法令,首要之務應依職權處理上訴問題,以免喪失救濟途徑,黃卻縱任這個結果發生,「這不是動機有問題,就是專業能力有問題」,且涉犯《刑法》第125條第1項第3款「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的濫權追訴罪。
特偵組發言人楊榮宗表示,本案並非擄人勒贖等案件,監聽未採取同步翻譯,總長接獲監聽譯文的時候,可能已超過7月8日,因此應無濫權追訴問題。
法院授權合法監聽
另外,今年8月31日晚上7時特偵組依貪污案證人身分傳訊涉嫌林秀濤後,黃世銘連夜趕往總統官邸,向馬英九報告王金平等4巨頭關說司法案件,但原本監聽柯建銘案,卻至9月5日才簽結,引發違反偵查不公開疑慮。
林峯正也抨擊黃世銘「該防止的不防止,不該急的卻很急」,質疑總長不是總統府幕僚,向總統報告根本是越俎代庖,恐涉洩密,而北檢也接獲多起告發並完成分案,近日將向特偵組調閱資料,不排除傳訊相關人員協助釐清案情。
至於外界砲轟特偵組拿A案查B案,另涉違法監聽部分,台北地院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特偵組呈報停止監聽,對柯建銘的通訊監察仍然有效。對此,楊榮宗澄清,所有監聽都經法院核准,該監聽案也已停止執行,只是還沒呈報法院,絕無違法監聽。
監聽譯文不應公開
而黃世銘昨開記者會後,仍無法平息基層司法官的疑慮,基層檢察官紛紛上網在內部論壇留言,多數批判特偵組涉洩密或配合總統介入政爭,其中署名「小檢」的檢察官,以「四問特偵組」為題,指特偵組「在案件簽結前就告訴總統案情,以後我們起訴局處首長前,是否也可以先告知縣市長?監聽譯文未涉刑責,依法不應公開,若不涉洩密,檢察官是否可比照辦理?部長關說,本可文轉行政院處理,現竟發新聞稿,配合總統鬥爭戲碼介入政爭,是檢察官應為?」
諷關說比貪瀆嚴重
基層法官也紛紛留言諷刺「馬英九對於林益世、賴素如涉嫌貪瀆,動作都沒有此次快!喔原來政治關說比貪瀆嚴重啦!」另有法官質疑:「只拿出一個說有說無都可解釋的通聯紀錄,就可以認定關說?」但也有少數檢察官力挺黃世銘,認為檢察系統確如其所言,已「忠良殆盡」。
黃世銘被控違法監聽及洩密時程表
2010/07 特偵組偵辦法官陳榮和收賄案,搜出90萬元可疑資金
2011年 監聽共犯發現柯建銘涉為人關說假釋,並查出可疑資金流入柯帳戶
2012年底 另分貪污案監聽柯建銘並查其資金
2013/06/21 柯建銘得知全民電通案更審獲判無罪,問律師檢方會不會上訴
06/27 林秀濤收判後被檢察長陳守煌召見
06/28 王金平致電柯建銘:「阿煌要我跟勇伯說」、「勇伯說OK了」。特偵組同步偵辦4巨頭關說案外案
07/08 林秀濤未上訴,黃世銘也未依法接手或轉交其他檢察官上訴;柯無罪定讞
08/31
特偵組傳訊林秀濤,當夜黃世銘直奔總統官邸(圖,資料照片)向馬英九面報
09/05 特偵組認定柯建銘關說假釋案查無貪污事證,全案簽結
09/06 特偵組開記者會指4巨頭關說全民電通案,但無刑責,將曾勇夫、陳守煌送行政議處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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