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1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10月31日,在廣東新聞出版廣電局要求整頓下,羊城晚報集團立即撤換新快報社長和總編,吊銷陳永州的記者證,但此舉引起各界的強烈不滿。
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罕見下令立即撤換新快報社長總編
據大陸官媒報導,31日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發文《關於查處廣東新快報有關問題的決定》,吊銷陳永洲的記者證,責成羊城晚報集團整頓新快報社,並罕見下令要求立即撤換社長、總編。而陳永洲則在前一天遭官方正式批捕。
隨即羊城晚報集團開會馬上撤換新快報社長、總編,由羊城晚報報業集團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劉紅兵兼任新快報社社長;由集團管委會委員、羊城晚報社社委孫璇兼任新快報社總編輯;集團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副總編輯李宜航不再兼任新快報社社長、總編輯;對新快報其他班子成員做出部份調整。
之前,新快報因連續報導大陸上市公司中聯重科的負面新聞,該報記者陳永州遭湖南長沙警方跨省抓捕,引起社會軒然大波。新快報連續二天頭版對其表示聲援,「請放人」「再請放人」,大陸全國記協也罕見發聲。隨後陳永洲被央視露臉認罪後,形式急轉而下,記協譴責新快報致歉。央視做法、該案的處置過程不斷遭致法律界等的專業人士強烈反彈與公開叫板。
新快報事件升級 各界不滿
官方的消息繼續引起各界不滿。大陸律師袁裕來對此提出質疑說:「請問法院已經作業判決了?無罪推定原則還要不要?」他解釋無罪推定:廣義來說,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業處罰的無過推定。
大陸楊律師就可能存在的刑訊逼供提出質問:「(陳永州)脖子上的痕跡還沒有獲得解釋呢,難道將一個可能收到刑訊逼供而被迫認罪的記者開除是妓協(記協)的行規?」
由於陳永洲是在央視中認罪,楊律師對此解讀說:「因為央視已經判決陳永洲犯罪了。此法值得推廣:如今每個縣都有電視台,法院和檢察院都可以取消了。反正都是公安說了算,這樣可以節省大量財政開支。」也有浙江杭州人建議央視可改為大褲衩電視與法院台。
有民眾就陳永洲被抓到被吊銷記者證,以及新報社整頓分析總結出如下幾點:1,說明中國的問題比表面現象更複雜,權力通吃;2,媒體也好、警察也罷,只不過是權力和金錢的工具,法治鬥不過人治;3,記者也不過是謀生的職業,為飯碗奔忙,絕無可能獲普利策獎;4,陳永洲案還未庭審,最後結果暫不可知,但敗局已定。
央視斷案公開陳永洲認罪 學者挑戰央視:「你錯了」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導中聯重科幾篇負面新聞,被湖南警方跨省抓捕引起社會極大反響,10月26日中共喉舌央視對陳永州進行了類似全國輿論公審,由陳永洲承認對中聯重科報導失實,初步結案。這種輿論先行斷案模式引起極大非議,央視也遭到上海經濟學院院長的公開挑戰:「央視你錯了「。
大陸某經濟學院院長劉耘博士對CCTV播報記者陳永洲認罪表示異議,公開叫板「央視你錯了」,他說:「從薛蠻子到董良傑再到陳永洲,你把一個 個未經審判的嫌疑人拉到鏡頭前認罪懺悔。你錯了!你錯在違背了無罪推定和尊重人格的基本法治原則和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這些人的罪行和懺悔可能是真的真誠 的,也可能是假的被迫的,審判前一切皆有可能,所以無罪推定,所以疑罪從無,所以,你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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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網址: http://epochtimes.com/b5/13/11/1/n4000759.htm新快報社長總編遭撤-陳永州吊證-各界強烈不滿.html 美東時間: 2013-11-01 08:32: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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