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打考績總被詬病為「官大等高」、「官小等小」,考試院今年考績結果出爐,一位司長級的官員因「工作態度不彰」被打丙等,成為史上第一位被打丙等的簡任官(十至十四職等);不但領不到年終獎金,今年也無法再升等。
考試院力推考績法改革,堅持丙等人數要近百分之三的比率。考試院統計今年該院考績,其中甲等人數約百分之六十八、乙等約百分之廿八、丙等近百分之三。
其中,被打丙等的共有兩人,其中一人是委任基層人員,另一人則是一位司長級的高階主管。
據了解,這位被打丙等的簡任官員曾任一級主管,公務生涯已廿、卅年,因公務時間在外兼差,擔任講師、比賽評審,卻又申報不實,去年被記小過一支。
根據銓敘部統計資料,以往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拿甲等的人數超過百分之九十,其餘少數人為乙等;在乙等中,委任基層人員最多、其次是薦任,至於最高階的簡任官員像是司長、處長、次長等,考乙者少之又少,更遑論丙等。
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公務人員年終甲等可領二點五個月獎金,乙等領二個月;丙等則統統都沒有,次年也沒有升遷資格。
考試院官員表示,曾有一位簡任文官因工作績效不彰,也差點被打丙等,因擔心來年真的「吃大丙」,因此主動辦理提早退休。
現任公務人員「花花」說,公務人員靠年資升等,有些主管抱著「媳婦熬成婆」的心態,職等高事卻少,每年考績也有甲等保證,這是打考績的「潛規則」,沒想到簡任官也會被打丙等。
也有公務人員表示,考績最重要的是「面子問題」,而不是獎金多寡;若拿乙等想要轉調就不容易,若拿丙等,不只升遷、轉調困難重重,也將是公務生涯的一大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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