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vanSdark (亞芠.斯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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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手機掉了,警察只給我報遺失不給我報侵佔
時間Fri Jul 11 20:57:47 2014
※ 引述《yjn (小歪)》之銘言: 原文恕刪 一、侵占罪章除了親屬間所犯之外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 依刑法第338條準用同法第324條第2項規定可知,於親屬間所為侵占罪章之罪方屬 告訴乃論。 也就是說,在親戚間犯的侵占罪才是告訴乃論,一般都侵占罪都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亦即一般俗稱的「公訴罪」。 二、提出告訴不需要指明犯人 1.依最高法院24年上字第2193號要旨可知,告訴乃論之罪,除相對的親告罪外,其告訴 人之告訴,祇須指明所告訴之犯罪事實及表示希望訴追之意思,即為已足,毌庸指明 犯人,苟已指明犯罪事實,訴請究辦,縱令犯人全未指明或誤指他人,其告訴仍屬有 效。 2.白話版:告訴人只需要說出犯罪事實跟希望訴追,就是合法提出告訴,不需要指明 犯人,甚至指錯人了,也沒有關係。 三、本件「拾得人」可能涉犯之罪為侵占遺失物罪 1.依刑法第 337 條規定可明,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 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為侵占遺失物罪。 原PO既自陳係將手機遺失,則若經拾得人侵占,則應涉犯本罪。 2.至若拾得人另撥打電話,則依刑事法律問題研究第 12 輯 第 26 則法律問題研討意 見,拾得人可能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二項之詐欺得利罪。 四、遺失物拾得者之招領報告義務 依民法第 803 條第1項規定,拾得遺失物者應從速通知遺失人、所有人、其他有受領 權之人或報告警察、自治機關。報告時,應將其物一併交存。但於機關、學校、團體 或其他公共場所拾得者,亦得報告於各該場所之管理機關、團體或其負責人、管理人 ,並將其物交存。 所以當你撿到別人的遺失物的時候,你需要盡速通知遺失人,或是報告給警察,同時 將該遺失物交給警察。如果是在機關或是公共場所等地,也可以向這些場所的管理人 報告,並將物品交給他們。 五、結論; 1.撿到東西要趕快拿去派出所給警察杯杯或通知掉東西的人(如果你知道是誰掉的話 )。 2.向警察提出侵占(遺失物)罪的告訴,不需要指明犯人是誰。(你知道的話,就去 找他拿了啊...) 3.如果提告之後,撿到東西的人其實沒有犯侵占罪的話,檢察官會以不起訴處分處理 的。至於版友提到的提到的通訊監察法修法等相關意見,應該只是警察容不容易找 到侵占的人,與提告是否合法等無關吧? 以上淺見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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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ywish :結論,請輾掉、丟掉、踢掉手機,不要沒事找事做 07/11 21:02
→ game0502 :撿一支手機還要跑偵查庭作筆錄,還是當作沒看到好惹 07/11 21:04
→ trywish :就算不起訴,但是在不起訴之前一堆程序要跑,搞也搞 07/11 21:04
→ trywish :死你,真的沒必要為了一隻手機把自己搞那麼累。等等 07/11 21:04
→ trywish :如果中間因為使用什麼的,吃上官司更不划算。 07/11 21:05
→ ArvanSdark :1F的方是可能會涉犯其他罪喔 當作沒有看到或許比較 07/11 21:05
→ ArvanSdark :單純點... 07/11 21:05
推 iceonly :翻譯:失主會提侵占罪,所以別撿 07/11 21:05
→ ArvanSdark :不過這樣社會也只是越來越冷漠而已吧... 07/11 21:06
推 zx3393 :怎麼這篇PO出後 推文還是一樣... 07/11 21:06
→ w3160828 :把手機踢到水溝裡 涉及什麼罪? 07/11 21:07
→ trywish :不懂流程,看到不起訴會以為很簡單。懂流程的,看到 07/11 21:07
→ trywish :能告侵占,就知道事情不單純。 07/11 21:07
→ game0502 :失主告侵占,拾取者聽到警察說你被告,當事者:衰小 07/11 21:10
推 miamodo :結論:好心人當不得。 07/11 21:12
推 ultratimes :知不知道兇手無所謂,但是你有看到事情發生嗎? 07/11 21:13
→ errorwinter :個人認為不是該檢討遺失者或拾取者,而是該探討"為何 07/11 21:14
→ errorwinter :報案要用"侵占" 而非"遺失"? 07/11 21:15
→ ultratimes :提出侵占,但是有沒有發生侵占都不知道,告屁 07/11 21:15
→ errorwinter :若用"侵占"報案造成手機回到失主身邊機率較高,那原 07/11 21:15
→ errorwinter :因又是什麼? 07/11 21:16
推 OKGO :自己遺失手機是有什麼犯罪事實?沒犯罪事實又要提出 07/11 21:16
→ OKGO :什麼告訴? 07/11 21:16
推 ultratimes :你已經腦補有人會侵占你的手機了,這才是笑話 07/11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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