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嚴格來說任何的暴力行為我們都必須同聲譴責,暴力就是不對沒有理由更沒有任何原因足以將暴力行為給合理化
民X黨是整個事件的主導者蔡X文主席就必須負起全部的責任,所有事後的責任民X黨就應該概括承受,不應該推卸責任,更不應該將暴力行為給合理化
如果一個人殺了人就說:因為他罵我所以我殺了他,他要是不先罵我的話我就不會殺死他,這樣把殺人行為給合理化對嗎?
如果說一個人到銀行搶劫然後跟法官說因為執政黨爛沒把經濟搞好害我沒錢賺所以我要搶劫,要是執政黨把經濟搞好的話我就不會搶劫所以執政黨要負起大部份的責任,試問這樣把搶劫給合理話對嗎?
相對的道理,今天抗議流血行為又怎麼能把責任推給執政黨推給警方呢?中正南路的路權也核准給群眾了,抗議時間也批准了,要是民眾不硬要衝入警戒區或非申請地點的話又怎麼會造成警民推擠呢?群眾要是不對警方投擲物品不先攻擊警方的話警方又怎麼會使用警械呢?看看那42位受傷的警察,難道他們就不是人生父母養的嗎?蔡蒼柏副分局長聲淚俱下的要求群眾和平,群眾聽到了嗎?警察連續被汽笛擊中兩次痛的灣下腰,群眾看到了嗎?群眾毆打警察而警察卻不敢還手只因群眾大喊警察打人?他們只是領份薪水奉命行事罷了,需要這樣對他們嗎?如果這些警察裡面有我們的親戚朋友甚至於子女的話試問我們又做何感想呢?如果國X黨也動員群眾到現場抵抗的話那台灣不就內戰了嗎?
任何暴力行為都是我們所不能接受的,不管籃綠不分政黨我們都應該用一致的標準看待,警察誤毆民視記者的確執法過當,我們當然也應該要求警方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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