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Blogtrottr
批踢踢實業坊 Tech_Job 板
 
Re: [請益] 研發替代役違約金問題
Oct 3rd 2014, 00:09, by Hughlo

作者Hughlo (lo)

看板Tech_Job

標題Re: [請益] 研發替代役違約金問題

時間Fri Oct 3 00:09:03 2014

還是要看合約怎麼簽 如果只說"不得" 但沒有具體罰則 當然沒有差 但是如果是像下面這樣: "申請人於內政部正式公告前項研發替代役分配員額前 若以口頭、書面/或其他方法,向其他公司、機構、團體表達報到意願及/或 繳交志願卡等任何可主張研發替代役申請及/或報到意向之文件 須賠償公司招募人才之損失XX萬元" 那是沒有違法 並且也有可能成立的 因為公司在正式媒合前先給你offer 的確承擔了之後你會跑掉的風險 而我們公司是這樣子(大意): "若該員未於媒合時選擇本公司為第一志願 則賠償公司損失XX萬元 若公司未於媒合時選擇該員 則須賠償該員XX萬元" 這樣就更有成立的可能了 實際上我也覺得這樣訂很公平 ※ 引述《h94jo3cl4 (安卓)》之銘言: : 謝謝前輩說明 : 但是我要簽的合約內容是: : 申請人於內政部正式公告前項研發替代役分配員額前 : 申請人不得已口頭、書面/或其他方法,向其他公司、機構、團體表達報到意願及/或 : 繳交志願卡等任何可主張研發替代役申請及/或報到意向之文件 : 這樣好像跟前輩說得不太一樣... : 所以這個合約似乎也沒違法,因為是在內政部正式公告之前... : 請問我這樣想對不對呢... : 謝謝前輩! : ※ 引述《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之銘言: : : 這怎麼沒幾個月就有人在問,根本是基本常識阿。 : : 內政部 "依法",利用系統配對,指派你去 A 公司。 : : B公司 "違法",不按照內政部分發強制你一定要去,否則罰錢。 : : 結果你竟然問,這合約簽了會怎樣? : : 不就常識題嗎? : : 1.合約違法一率無效。 : : 2.簽了更好,留下了該公司違法的證據。 : : 至於強制某人一定要從事某職務與公司,更是違憲。 : : 憲法規定人民有選擇職業的自由。 : : 這種騙菜鳥的事情,每次講根本就 "不用怕",法律保護您, : : 但從來沒有一個菜鳥會相信,一直很害怕,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 : 公司是天皇阿,連法律/憲法都凌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82.6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ch_Job/M.1412266145.A.F4A.html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jmuko90 的頭像
    jmuko90

    2016【韓劇】奶酪陷阱劇情簡介及人物介紹奶酪陷阱 EP03 預告奶酪陷阱 線上看奶酪陷阱(捕鼠器裡的奶酪) 第1集

    jmuko9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