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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助理 高教工會爭取勞權
Jul 2nd 2014, 04:43

高教工會今天到勞動部抗議,針對57名學生出面檢舉在學校擔任兼任助理卻無勞工身分,要求勞動部主動協調,保障權益。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去年11月發起具名檢舉行動,有57名檢舉人出面,檢舉17所全台灣公私立大專院校,強調自己是該校勞工卻沒有最基本的勞健保與勞退金。工會要求勞動部立即調查,並針對違法校方開罰、強制納保。

事隔半年,高教工會今天說,在57名檢舉人中,僅1名成功大學檢舉人知道調查結果;勞保局在5月7日發文校方表示,該兼任助理應具有勞工身分,要求成大申報勞保,保障學生兼研究助理的勞動權益。

但就讀同所大學的另名檢舉人則在6月5日收到勞保局來函,卻說該生是老師聘僱的計畫兼任助理,與校方不具從屬性,勞保局無法據以核處。

高教工會質疑,兩名檢舉人都讀同一個學校,且都是國科會計畫兼任助理,為何勞保局對兩案竟有不同回覆。

高教工會呼籲,勞動部不該個案認定,應立即公布調查結果,對違法校方開罰,並擴大勞動檢查;且主動協調各部會,針對兼任助理納保一事協調。

勞動部回應,上述兩案認定不同,主因業務比例不同導致,而57個申請案都已查處完畢,事實上不只一件認定為僱傭關係,也有部分已加保;勞動部依法不可以公開當事人相關資訊。

此外,勞動部日前已針對此事與教育部討論,教育部擬定的「大專校院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仍在討論階段。

高教工會認為,兼任助理是否為勞工的認定,應以工作現場做為從屬認定,而非教育部所提原則版本中,以學習或課程名目做為判定基準,質疑教育部版本有違法之嫌,呼籲勞動部認同工會所提的原則版本。

勞動部說,教育部版本的原則仍在討論階段,尚未定案,勞動部一定會站在保障勞工權益的立場,絕對不會認可有違法嫌疑的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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