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isar (kristy :D)
看板home-sale
標題[新聞] 房仲佣金分級改良還要等 消基會批不合理
時間Fri Jan 9 19:23:30 2015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9號)痛批內政部因為遭到立委施壓,讓原先達成共識、下修房仲 佣金的「分級制度」,以及訂定「違約金報酬草案」至今沒有下文,消基會要求政府相關 單位,不要漠視民眾的消費權利。(余曉涵報導)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9號痛批內政部因為遭到立委施壓,讓下修房仲佣金的分級制度和訂定 違約金的報酬草案沒有下文。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林旺根指出,依照目前現行的房仲佣 金標準的級距太大,讓許多賣屋者被抽取很高的房仲佣金,但下修的草案卻因為業者向立 委陳情而被擱置到現在,實在對民眾很不合理。 除此之外,林旺根表示,有關民眾委託房仲業者買賣違約金的部分,修正草案當中規定仲 介業只能收取原本服務費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但也遭到立委要求罷會擱置。消基會呼 籲政府的相關單位,應該要保障消費者,而不是為業者謀取最大利益。
http://tinyurl.com/ljdmz36 心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義大球團花了幾千萬搶到的版面 洪瑞河要陳瑞振去揍球員就拿到了 小本經營 定期虧損 節能省碳 簡樸打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34.10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ome-sale/M.1420802614.A.B32.html
推 tezn: 那個立委施壓應該公布出來..... 01/09 19:25
推 fit: 應該立法: 房仲若能把房屋價錢談到比實價行情便宜,可以多收錢 01/09 19:31
→ kutkin: 是建議分段收費啦 以後帶看應該酌收費用 01/09 19:32
→ kutkin: 相對的降低成交佣金 01/09 19:32
→ fit: 也可建議:屋主若售價比實價登錄價錢低一成以上,由買方幫付佣 01/09 19:33
→ fit: 與其立法幫屋主省佣金,不如讓房仲幫買方殺價 01/09 19:35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