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Blogtrottr
Yahoo!奇摩知識+ - 分類問答 - 社會人文 - 已解決
Yahoo!奇摩知識+ - 分類問答 - 社會人文 - 已解決 
定期契約過期後要請工作表現不佳的契約雇員離職該怎辦(急20點
Feb 28th 2015, 05:58

依你所述,
其實不管你有沒有簽約,
對你們的實益並不太大。
1.勞動基準法基本上是一個保護勞工的法律,
所以如果走到訴訟,
大多是保護勞工的。
依勞動基準法第9條規定,
只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特定性工作可為定期契約,
而且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管理員的工作很難符合定期契約的約定,
也很難解釋為沒有繼續性,
所以如果到了官司,
很容易被認為是不定期契約...
那...如果要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或第13條規定終止契約,
就應給予預告工資跟資遣費。

如果對方真的表現不好,
是建議先談,
做成紀錄,
明確告知他應該做的事,
他哪些事沒有做好...
住戶抱怨也要收集...
你才有機會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在他真的有違反勞動契約時,
依該條規定終止契約。
相反的,
如果對方沒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
或就算有違反情節也不算重大...
要終止契約該給預告工資及資遣費部分就該給了。

參考資料 我是律師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muko9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