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控黃景泰 詐款支付黃色小鴨
2015-03-18 16:36:09 中央社 基隆市18日電
基隆地院今天開庭審理黃景泰涉貪案,時任議會總務組員張惟智說,詐款全用在黃景泰身上,其中有40萬元支付黃色小鴨費用。
前基隆市議長黃景泰在上次開庭時,坦承挪用公款新台幣675萬餘元,願意繳回不法所得,不過檢方提出共詐領950萬元,他認為超出的金額仍有爭執。
張惟智表示,多出的部分有些沒有單據,除議會秘書每月都會來拿2到3萬元外,也曾支付購買按摩椅10萬元,香奈兒絲巾2萬元,領帶1萬元,市長黨內初選保證金10萬元,還曾拿了20萬元給黃景泰的友人。
期間也曾拿8萬元到律師事務所,議長座車保養費用4萬元,及支付民間社團晨泳門票20萬元等,另匯款40萬元到荷蘭,支付黃色小鴨費用。
張惟智說,從民國99年起擔任議會總務組員,負責核銷工作,黃景泰需要錢就會找他,大都會把單據放在信封袋,但他明知不合法,越做越害怕,曾提出不想做,但當時黃景泰不回應。
「黃景泰脾氣不好,我也會怕」,張惟智表示,為求自保,100年底開始影印收據,直到廉政署到議會調查時,再次提出不想再負責核銷工作,黃景泰才答應。
張惟智表示,詐領得手的款項他會放在右邊口袋,而自己的錢財則放在皮夾,「全都用在黃景泰身上」,除非有些零錢往口袋一塞,但不認為這是挪用。
黃景泰委任律師楊國宏詢問,黃景泰是否明確說過「不要買東西,但要開票」?張惟智回答,有。
楊國宏進一步詢問黃景泰是否非常明白交代如何做?張惟智回應,「難道我會問議長,是要浮報還是要虛報嗎?」楊國宏接著說,「你在質疑我的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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