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基隆地方法院今天清晨裁定基隆市議長黃景泰以120萬元交保,檢察官當庭提抗告,地院將把卷宗送交高等法院審理。
基隆地方法院今天表示,無足夠證據與理由,顯示市議長黃景泰會逃亡,因此駁回檢方的聲請羈押,合議庭裁定以新台幣12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今天清晨6時,被裁定交保,黃景泰的親弟弟將現金送達,為他辦理交保手續。
基隆地方法院代理發言人陳志祥表示,檢察官聲押理由認為,黃景泰觸犯的是圖利罪、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並以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並附上通訊監察譯文。
但合議庭認為,依照大法官議決釋字第665號解釋,雖觸犯重罪,仍應要有相當的理由,認為黃景泰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但檢察官沒有具體舉證黃景泰會逃亡。
合議庭認為,被告所涉犯各罪嫌,其餘相關證人都已經訊畢,沒有勾串證人或共犯之虞,所以不予以羈押,裁定交保、限制出境。
至於為何羈押庭在結束庭訊後,評議時間長達4小時?院方解釋,這是因為法官審慎評估。
檢方認為,以黃景泰的議長身分擁有的人脈與金脈,足以有逃亡的能力;且黃景泰的供詞還需要查證釐清,恐與證人及其他被告,有串證之虞。基隆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已經當庭提出抗告。地院上午將把卷宗送交高等法院審理。(中央社)
關鍵字: 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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