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油症患者無歧視條款
2015-01-15 20:45:03 中央社 台北15日電
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草案,保障油症患者人格及合法權益不得有歧視待遇,違者最重罰新台幣10萬元。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晚間初審通過「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草案」,會議主席、民進黨籍立委田秋堇裁示,全案不需經由朝野協商,提報下次院會處理。
草案明定,「油症患者」是指民國68年間,因多氯聯苯米糠油事件致中毒者。衛生福利部表示,多氯聯苯中毒特別門診的統計,原登記數約2000多人,目前列管人數1776人。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署長邱淑媞會後表示,立法將油症患者就學、就業等權益與無歧視條款納入,對不幸去世的人提供小額撫慰金,更重要的是,對在世、過去受害人將結合各方資源,由專業團隊提供相關協助。
她表示,這起事件是食安公害事件,雖應由肇事者負責賠償事宜,但肇事者已脫產、往生,面對這樣的歷史與與仍處在痛苦中受害民眾,提供更完整的健康照護,且兼顧照顧弱勢與預算原則,讓社會往前進,不要糾結在這歷史的傷口。田秋堇肯定並說這是做功德。
草案規定,患者的人格及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對其接受教育、就業、醫療等權益,不得有歧視之對待;相關權益保障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有關撫慰金的規定,草案規定,條例施行前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之遺囑,得申請新台幣20萬元之一次撫慰金;且在撫慰金公告後兩年未領取者,不予發給,撫慰金免繳所得稅。
草案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推動油症患者健康狀況評估、醫療照護與健康促進之研究,且應主動公開。中央主管機關推動協調醫療院所設置油症患者特別門診,應邀集相關部會、油症患者、學者專家、民間組織共同參與;其中單一性別不得少於1/3,且油症患者、專家學者及民間組織代表席次比率不得少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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