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臺中市洲際棒球場民國98年以ROT方式委託民間參與營運,期限將於今年9月24日屆滿,但市府與廠商議定的立體停車場及至少一個國際奧會標準運動設施卻至今未建,市議員陳淑華等12日市政總質詢時批評,這不正是「鄉林會展中心案」的翻版嗎?市府要不要告?要不要解約?
對此,市長胡志強強調,「依法妥辦,捍衛市民權益」!
陳淑華指出,臺中市洲際棒球場在民國98年以ROT方式委外,合約要求業者必須在5年內興建含有至少4600個以上汽、機車停車位的立體停車場,以及「至少應含國際奧會所規定正式比賽種類的室內外運動設施一種以上」,期限將於今年9月24日屆滿,但目前廠商卻沒有興建動作。
賴佳微、何文海議員則說,廠商跟市府簽約五年卻未依約興建,五年來臺中市少了一個大型停車場及國際級的運動設施,市府為什麼只進行協商?什麼情況下可以解約?
胡志強說,「依法妥辦,捍衛市民權益」!臺中市洲際棒球場附近地區的ROT案,廠商的確沒有按造計劃進行,市府與廠商對於工期計算沒有達成共識,為維護臺中市權益,市府一切依法辦理。
教育局長吳榕峰表示,一切按照合約走,廠商如果今年9月無法完工,廠商履約保證金1億元將沒收,並依規定解約;他也說,廠商是認為因為環評沒過導致無法動工,雙方有認知上的差異,目前市府跟廠商正在進行「協調」。
議員於是質疑,市長不覺得這個案子與當年鄉林建設投資朝馬會展中心的案例很像嗎?面對鄉林違約市府沒收保證金,並打了好幾年官司,留下的工地大坑洞還蓋了一座「秋紅谷景觀公園」,而今面對午陽建設的洲際棒球場案卻只協調而沒有解約,難道是市長與午陽的賴董事長比較「麻吉」?胡志強還是回答:「依法妥辦」!
關鍵字: 地方 台中市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