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raemi (黃丸子)
站內Boy-Girl
標題Re: [心情] 剛發現原來一年前的分手是被劈腿
時間Thu Jun 12 21:26:37 2014
※ 引述《Charmny (快樂大步走!!)》之銘言: : 這位板友大家好,要先感謝男女板在我失戀時候能提供快速的療傷 : 以下我也來分享今天發生的事情 : 每天早上剛會醒都會習慣滑一下手機 : 一不小心滑到一則前男友(簡稱A)的現任女友(簡稱B)po的文 : "慶祝交往一年" : 也想詢問板友,接下來要怎麼辦咧? : 人生第一次被劈..真的很奇妙 http://ck101.com/thread-3005000-1-1.html 先與妳分享美國男子報復劈腿前女友的方法 所以如果妳願意刪除那篇FB,那可以改貼他們傳來的訊息 (是說這樣不知道有沒有違法)(或是打馬賽克就好了?) -- 我有頭和腳 眼看蟲魚鳥 耳聽雷電聲 鼻聞花果香 手摸日月星 口吃米麵糖 父母勤持家 兄弟上學堂 台灣山河海 森林草木長 中國歷史久 逢年過節忙 地球人種多 氣候冷溫熱 春雨夏颱風 秋涼冬雪霜 公園博物館 郊遊乘車船 火箭飛太空 說唱猜做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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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ndler:打買賽克也不能吧 06/12 21:27
→ Rindler:難道我把你的名子照片打馬賽克就能任意公布你的隱私? 06/12 21:28
→ diess:過於明示就有可能被告毀謗罪喔 06/12 21:29
推 Basket0205:fb又不是ptt不能公佈水球或是私信....... 06/12 21:29
→ diess:但你只是講個故事,他們自己上來求情承認坐椅子就不甘你的事 06/12 21:30
推 sheep111:身為對話的一方無隱私可言喔 06/12 21:30
→ diess:只要不回不理,被告還可以回,你不知道他們在講啥 06/12 21:30
→ diess:你只是講朋友的故事不知為什麼他們要那樣講 06/12 21:31
→ Doraemi:但這種時候的報復都覺得好開心又爽快喔 06/12 21:33
推 baalism2:公布訊息會吃上官司喔 小心 06/12 21:34
→ Basket0205:不要打上人名阿 有人對號入座又是另一回事 06/12 21:36
推 tsming:強者我朋友? 06/12 21:37
→ diess:問題就在fb留言還存在,留言的內容相同根本是明示是誰 06/12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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